〈三〉聘雇外勞專有名詞解釋(2023年適用)

初次聘請外勞的朋友一開始可能會對很多專有名詞聽得霧煞煞,導致對仲介的說明只吸收50%或者雙方理解上有差異。

以下是我親身遇到的例子之一:

仲介:我幫您從國外引進會講中文的回鍋工,引進需要三個月但好處是可以選履歷,您覺得如何?

家屬:回鍋工不是都在台灣都有文件了嗎!?怎麼要三個月這麼久!?

因為雙方對名詞認知上有差異導致家屬以為我仲公司效率特別慢,

你無法理解上述對話哪裡有問題嗎?

沒關係,接下來讓我為你詳細說明。


聘請外籍勞工目前主要有兩種方式-”國內承接“或”國外引進“,

國內承接是外勞因為家屬不需要、被看護者往生、自己想換或表現不佳被家屬汰換等原因釋出,轉移到新雇主名下的方式,

好處是時間快、可當場面試看人-剛好有工人可承接的話約1-2週可派工至家中開始工作,

壞處是很看運氣-無法預測哪時有”好“外勞要轉出、好外勞幾乎都在轉出前身邊親朋好友有需要就先預訂接走了、所以有可能2-3個月也等不到,有仲介標榜馬上有工人這要馬是逃逸黑工不然就是品行不佳沒雇主要的”壞“外勞、有9成機率踩雷、1成是你真的很幸運剛好遇到好工人轉出。

國外引進是傳統聘請外勞方式,引進又有分兩種工人-新工(沒來過台灣)和回鍋工(來過台灣工作回國後又想再來台)

好處是選擇多、踩雷率低-公司履歷量通常都有近百位可選擇,確定下訂工人後就一定有(除少數意外因素),公司經驗裡不敢說100%、但通常8成都會是好工人,

壞處是時間長、運氣成分大-目前收件後約3-4個月後可派工、目前因所需文件比以前更多所以申請時間稍比過去更長些,而工人在國外所以挑工時只能透過照片和影片等確認工人是否合適、無法知道他的個性和談吐。

所以回到上述案例,這位家屬把我說的”國外引進“”回鍋工“理解成”國內承接工“了,

先理解這些名詞才好針對自己的需求選到中意的外勞。

接下來還有一些聘請外勞中有可能遇到的專有名詞:

核准函:要申請外勞第一步都是先將巴氏量表送當地長照中心(有時是仲介帶跑),無台籍照護員可媒合後會核發核准函准許申請外勞的招募函。

初招(初招函):雇主在仲介公司無前案,第一次申請外勞,會向勞動部申請初次招募,核准後會有初次招募函下來,才可以進下一步流程。

重招(重招函):雇主在外勞3年契約期滿前4個月,如決定換一個工人可通知仲介,申請重新招募函(80歲以下要重開一次巴表),向國外重新引進一位工人。

續聘:雇主在外勞3年契約期滿前4個月,如決定繼續沿用目前外勞,通知仲介跑續聘流程。

遞補承接:如雇主不幸請到壞工人、溝通無效後可請仲介將外勞轉出、確定轉到新雇主名下或離境後,可申請遞補函以承接方式遞補一個新外勞進來,通常不需再付費用。

遞補引進:同前項原因,但是是以國外引進方式遞補一個新外勞進來,這邊要注意的是、遞補引進有可能會有費用產用(文件過期重新申辦),要和仲介詢問清楚。

綜合以上,我們用圖表複習一下上述名詞的關聯性:

圖表

這篇講解的專有名詞各位都還能吸收嗎?

如果還有更多問題歡迎加我賴私訊(ID是手機號碼)

我是Brian,我們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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