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08/03擴大開放農林牧及魚塭外勞政策解析

勞動部在109年8月3日正式發布了公文宣布農業外勞大解禁、

為6月傳出農業外勞解禁以來終於下了定心丸,

這次修法的幅度非常大、

連帶導致我的第七篇《農牧業相關外勞懶人包》部分內容不再有效,

這篇文章會詳細說明有關這次農業外勞開放的部分。


﹤一﹥這次修法內容有?

這次修法以前、有關農業外勞的政策原有-

酪農業外勞外展農業外勞印尼青農實習外勞 三種,

這次修法將就服法第五章之二刪除、將條件過於嚴苛的酪農業外勞取消並新增第五章之四併入新增的農業外勞變成

農林牧或魚塭養殖外勞外展農業外勞印尼青農實習外勞 三種。

由農會、合作社當雇主的外展農業外勞還是存在,

注意不要跟農林漁牧外勞搞混。

﹤二﹥適用對象有?

1.經營畜牧場、或畜禽飼料管理、繁殖、擠乳、集蛋等事業單位

2.經營蘭花栽培、食用蕈菇栽培、蔬菜栽培或農糧等事業單位

3.經營陸上魚塭養殖等事業單位

4.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農、林產業工作

最近有接到來電詢問種茶、休閒農場有無在這次開放範圍之內,

前述兩者不在開放的前三種類之內、但有機會列入第四種類中央指定的產業。

一切還要待勞動部或農委會公布詳細施行細則。

另外如同時另外符合外展農業外勞、製造業外勞、屠宰業外勞資格,

以上四種外勞只能則ㄧ使用。

﹤三﹥須具備的文件有?

1.畜牧/養殖/種苗/農場 登記證影本

2.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3.求才證明(仲介公司處理)

4.無違反證明(仲介公司處理、如申請人為自然人則免付)

5.農委會資格認定函(仲介公司處理、申請細則待政府公布)

﹤四﹥可申請的名額是?

(農+勞)保 總本國籍員工數 x 35%=可聘僱外勞人數(四捨五入)

舉例來説:夫妻2人在同一農場工作都有保農保、則可聘僱外勞人數為

2(人) x 35% =0.7(人) 四捨五入≈ 1(人)

另外此農勞保總員工數是由農委會判定、並非負責人說了算,

實務上如何判定待之後農委會說明。

如果事業單位缺工想請更高%數可以每月多付就業安定費3000元即可增加5%比例、總共40%,

舉例來説:事業單位總共20人都有保農保、則可聘僱外勞人數為

原本->20(人) x 35% =7(人)

附加就安費->20(人) x 40% =8(人)

﹤五﹥開始時間是?

截至撰文日(8/14)、目前僅有陸上魚塭業公佈申請書已開放送件,

其他種類待一公佈我會立即更新於文章及粉絲團

如有農、林、牧及魚塭外勞相關疑問或申請需求

歡迎來電詢問👨‍💼

📱091515-6611(同Line ID)

-吳柏憲 Brian

高鼎名片

〈五〉外展農業-申請文件、流程、薪資結構

來談談今年初政府推行外展農業服務計畫(同時推出的還有印尼青農、酪農業外勞),

當初政府的美意是希望開放農業屬性外勞緩屆台灣農業普遍缺工的現象(原本外勞可工作項目中並無農業),
但最近爆出新聞説政府根本還沒和勞力輸出來源國談妥就急著公布政策,導致國內文件都已辦妥卻無法送國外辦簽證的尷尬情形。

而依我分析外展農業要推行,還有不少問題要解決:
1.申請機構必須負責外勞的交通及食宿,如果外勞住在台中市需要到梨山採蜜蘋果,這之間的交通接駁及安全該如何處理?

2.很多作物只有播種及收成時需要大量人力,剩餘時候外勞沒工作,必須有配合的其他農地作物接替空窗期,否則外勞工作意願不大

3.申請基本門檻為有勞保員工5名以上,申請方主要為農會或合作社,農會行政人員和實際農務工作者沒有關聯、要多負擔一項業務幫外勞處理排班和住宿意願不高;
而合作社的各農地主則容易因規模小或無保勞保導致無申請資格,導致有資格申請的不想做沒資格申請的缺工人的尷尬情況

雖然如此但我還是對這項政策保持樂觀,
宿舍方式或許可以比照目前廠工由仲介代管的方式,
交通和排班方面目前並無前例可循、但也因此應該很有彈性,
雖然目前勞力輸出國的決定還不明朗,但我認為很快就會會開放,目前比較大的問題是國內從送件到政府招募函下來約需4個月、工人引進再2個月,
我比較建議有需求的農業機構方可以先試著送件申請備好招募函,等來源國確定開放後馬上送件到國外辦簽證引進工人,減少等待時間以配合明年的缺工忘記補充人力!


﹤一﹥申請人需準備資料:

1.勞保證號(需投保12個月以上)

2.投保人數(需5人以上)

2.農會、漁會、農林漁牧有關之合作社或非營利組織之負責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3.農會、漁會、農林漁牧有關之合作社或非營利組織之立案或登記證明影本

4.農會、漁會、農林漁牧有關之合作社或非營利組織之機構章程

6.農會、漁會、農林漁牧有關之合作社或非營利組織之大小章

7.企劃書(仲介可協助處理)

8.勞動契約(仲介可協助處理)

其餘所需文件視農委會要求再行補齊

﹤二﹥流程:

1.檢附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申請,經審查核定後、取得外展農務核定函 ,於取得核定函 60 日內,向勞動部申請核發初次招募許可。

2.申請初次招募許可同時,向就服站登記求才以及向勞工局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

3.取得上述3項文件後勞動部認證勞動契約、寄國外排簽證、引進外勞。

以上流程是由仲介公司處理,所以申請人不用煩惱、只需大概了解即可。

﹤三﹥農業外勞薪資結構(比照最新版勞基法)

基本薪資/月

23800

備註:可以日薪計,薪資及工時勞資雙方同意即可,但總工時還是需符合勞基法規範。

加班費/月

依加班時數計算

勞保/月

1666

健保/月

1078

就業安定費/月

2000

保險/年

1000

總計

28544

不含保險&加班費

備註:需安排外勞食宿&交通(如同一區外勞數量多可由仲介安排代管),可和外勞收每月約2500的膳宿費&交通費


雖然外展農業外勞申請條件較為嚴苛、

但不失為一個聘請長期合法外勞的機會,

目前接觸到很多農民都在使用假日打工外勞、很方便很便宜但用得提心吊膽,

有聽到被稽查到一次罰15萬、這樣根本沒省到錢!

如果您有符合申請資格有意願申請,

歡迎和我聯繫!

吳柏憲 091515-6611(同Line 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