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聘雇外勞專有名詞解釋(2023年適用)

初次聘請外勞的朋友一開始可能會對很多專有名詞聽得霧煞煞,導致對仲介的說明只吸收50%或者雙方理解上有差異。

以下是我親身遇到的例子之一:

仲介:我幫您從國外引進會講中文的回鍋工,引進需要三個月但好處是可以選履歷,您覺得如何?

家屬:回鍋工不是都在台灣都有文件了嗎!?怎麼要三個月這麼久!?

因為雙方對名詞認知上有差異導致家屬以為我仲公司效率特別慢,

你無法理解上述對話哪裡有問題嗎?

沒關係,接下來讓我為你詳細說明。


聘請外籍勞工目前主要有兩種方式-”國內承接“或”國外引進“,

國內承接是外勞因為家屬不需要、被看護者往生、自己想換或表現不佳被家屬汰換等原因釋出,轉移到新雇主名下的方式,

好處是時間快、可當場面試看人-剛好有工人可承接的話約1-2週可派工至家中開始工作,

壞處是很看運氣-無法預測哪時有”好“外勞要轉出、好外勞幾乎都在轉出前身邊親朋好友有需要就先預訂接走了、所以有可能2-3個月也等不到,有仲介標榜馬上有工人這要馬是逃逸黑工不然就是品行不佳沒雇主要的”壞“外勞、有9成機率踩雷、1成是你真的很幸運剛好遇到好工人轉出。

國外引進是傳統聘請外勞方式,引進又有分兩種工人-新工(沒來過台灣)和回鍋工(來過台灣工作回國後又想再來台)

好處是選擇多、踩雷率低-公司履歷量通常都有近百位可選擇,確定下訂工人後就一定有(除少數意外因素),公司經驗裡不敢說100%、但通常8成都會是好工人,

壞處是時間長、運氣成分大-目前收件後約3-4個月後可派工、目前因所需文件比以前更多所以申請時間稍比過去更長些,而工人在國外所以挑工時只能透過照片和影片等確認工人是否合適、無法知道他的個性和談吐。

所以回到上述案例,這位家屬把我說的”國外引進“”回鍋工“理解成”國內承接工“了,

先理解這些名詞才好針對自己的需求選到中意的外勞。

接下來還有一些聘請外勞中有可能遇到的專有名詞:

核准函:要申請外勞第一步都是先將巴氏量表送當地長照中心(有時是仲介帶跑),無台籍照護員可媒合後會核發核准函准許申請外勞的招募函。

初招(初招函):雇主在仲介公司無前案,第一次申請外勞,會向勞動部申請初次招募,核准後會有初次招募函下來,才可以進下一步流程。

重招(重招函):雇主在外勞3年契約期滿前4個月,如決定換一個工人可通知仲介,申請重新招募函(80歲以下要重開一次巴表),向國外重新引進一位工人。

續聘:雇主在外勞3年契約期滿前4個月,如決定繼續沿用目前外勞,通知仲介跑續聘流程。

遞補承接:如雇主不幸請到壞工人、溝通無效後可請仲介將外勞轉出、確定轉到新雇主名下或離境後,可申請遞補函以承接方式遞補一個新外勞進來,通常不需再付費用。

遞補引進:同前項原因,但是是以國外引進方式遞補一個新外勞進來,這邊要注意的是、遞補引進有可能會有費用產用(文件過期重新申辦),要和仲介詢問清楚。

綜合以上,我們用圖表複習一下上述名詞的關聯性:

圖表

這篇講解的專有名詞各位都還能吸收嗎?

如果還有更多問題歡迎加我賴私訊(ID是手機號碼)

我是Brian,我們下回見!

高鼎名片

〈二〉常見各項外勞申請條件及參考薪資(2023新版薪資)

「我先生中風可以請外勞嗎?」

「我家鐵工廠可以請外勞嗎?可以請幾個?」

「外勞薪水怎麼算?」

以上這些問題看完這篇文章後你都可以獲得解答!


有關各項外勞的聘雇條件、流程其實在我的公司高鼎官網上寫得很清楚排版也很漂亮,但為了讓大家更容易理解,我試著擷取重點並用更易懂的名詞整理出來給大家了解。


文章章節(可善用Ctrl+F或Command+F搜尋)

    • 1.廠工(工廠外勞)
    • 2.家庭看護工
    • 3.家庭幫傭
    • 4.漁工

1.廠工(工廠外勞、製造業外勞)

申請條件:

1.確認工廠擁有三照-工廠登記證、營業登記證、公司執照

(沒有工廠登記證或臨時廠登快過期?沒關係!我們公司有代辦臨時廠登服務、過件率100%,有興趣了解請再聯絡我!尤其政府修法通過108年第三波為最後一次申請登記為合法工廠機會,往後未申請的工廠一律以停水、停電、拆除的方式處理,所以各位工廠大頭家務必把握這次機會)

2.確認2年內無轉出或資遣過其他外勞(工廠如果違反勞工法轉出外勞,兩年內不可再申請遞補此名額空缺、雙方同意解除契約的外勞不受此限制)

可申請名額:

1.政府將可申請的工廠類別區分為3K5級(3K又稱3D:Dirty,Difficult,Dandger)

五級為A+,A,B,C,D,五級所能申請的外勞比例分別為A+級(35%)、A級(25%)、B級(20%)、C級(15%)、D級(10%),

確認工廠所屬的類別後即可知道自己工廠可以請幾位外勞(數字四捨五入)

2.台勞人數以有申請勞保和健保的人數才算數(兼職、無保勞保的員工不算)

3.如需增加外勞比例可配合政府Extra方案,每個外勞每月多繳就業安定費給政府即可增聘5~15%比利的外勞(增加5%多3000元、增加10%多5000元、增加15%多7000元就業安定費)

作業時間:

Um5_pic02 來源:高鼎官網

因流程經手單位較多變數也較多,從簽約到引進派工大約是4-6個月作業時間,急用的話也可詢問仲介公司有無在國內現成的外勞可“承接”

廠工薪資:

廠工的薪水及休假是比照勞基法,假設要求外勞週休一日(可以不一定放禮拜日)、每週工作6天每天8小時,則雇主每月每人要付的費用是-

1.基本薪資26400

2.就業安定費2000

3.勞保費雇主負擔2033(總共2614,外勞自負581)

4.健保費雇主負擔1286(總共1695,外勞自負409)

5.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計算,週六加班8小時一天為1394元

〖6.保險每年1000(保額50萬)〗

1+2+3+4+5(算4天)=37295

另外一筆不強制的費用是保險費,每名外勞每年1000元,因為外勞如發生意外有權利向雇主求償,所以為了以防萬一,還是建議雇主保保險以防被求償大筆醫療費的情況發生)


2.家庭看護工

申請條件:

1.被照顧者有身障手冊,屬下列『特定身心障礙項目』 之一者,經鑑定為『重度』或『極重度』等級

身障條件來源:高鼎官網

2.被照顧者有經鑑定合格醫院開具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符合以下項目

  • 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巴氏量表不超過35分】。
  • 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巴氏量表為不超過60分】。
  • 被看護者年齡滿85歲以上,有輕度依賴照護需要者【巴氏量表有任一項目失能者】。
  • 經醫療專業診斷巴氏量表為0分且於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得向勞動部申請增募一名家庭外籍看護工。

1,2兩者有其一即可申請外勞看護

3.申請人(雇主)需為以下其一

  • 配偶
  • 直系一等血親(被看護者的父母、子女)
  • 直系一等血親之姻親(被看護者的女婿、媳婦)
  • 旁系三等血親(被看護者的同胞兄弟姊妹)
  • 直系二等血親之姻親(被看護者的孫女婿、孫媳婦)

可申請名額:

除了巴氏量表為0分且於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的被照顧者以外,一名雇主或被看護者可請一位外勞。

作業時間:

從簽約到引進派工大約是2-4個月作業時間,急用的話也可詢問仲介公司有無在國內現成的外勞看護可“承接”

看護薪資:

看護僱主負擔

來源:高鼎官網

看護工的薪水及休假不適用於照勞基法,雇主每月每人要付的費用是-

1.基本工資20000(111/8/10後新合約薪資、舊制17000元合約內不影響)(週休1天,每週工作6天)

2.就業安定費2000

3.職災保費每季144、每月約48

4.健保費雇主負擔1286(總共1695,外勞自負409)

5.加班費-如需外勞不間斷照顧、週休的1天也工作,1天的加班費為667(20000/30=667)(一個月有4-5天可加班),但建議一個月也適時給外勞休1~2天,以免外勞不堪負荷想要辭職

〖6.保險每年1200〗

1+2+3+4+5(算4天)=26002

臺籍看護員目前行情日薪2600起跳、養護機構含消耗品每月3萬起,

長期下來負擔差距還是非常大的!

同其他工種,另外一筆不強制的費用是保險費,每名看護的保費是每年1200元,因為外勞如發生意外有權利向雇主求償,所以為了以防萬一,還是建議雇主保保險以防被求償大筆醫療費的情況發生)


3.家庭幫傭

申請條件:

1.點數表中累計滿16點以上(生三胞胎以上、或家中、有2名幼童+1名75歲以上長輩就有機會)

幫傭點數

來源:高鼎官網

2.雇主與被照顧者住在同一戶籍地

3.家中無另請外籍看護

可申請名額:

1名

作業時間:

從簽約到引進派工大約是2-4個月作業時間,急用的話也可詢問仲介公司有無在國內現成的外勞幫傭可“承接”

幫傭薪資:

雇主幫傭負擔

來源:高鼎官網

幫傭的薪水及休假不適用於照勞基法,雇主每月每人要付的費用是-

1.基本工資20000(8/10後新合約薪資、舊制17000元合約內不影響)(週休1天,每週工作6天)

2.就業安定費5000

3.職災保費每季136、每月約45

4.健保費雇主負擔1286(總共1695,外勞自負409)

5.加班費-如需外勞不間斷照顧、週休的1天也工作,1天的加班費為567(17000/30=567)(一個月有4-5天可加班),但建議一個月也適時給外勞休1~2天,以免外勞不堪負荷想要辭職

〖6.保險每年1200〗

1+2+3+4+5(算4天)=29002

同其他工種,另外一筆不強制的費用是保險費,每名看護的保費是每年1200元,因為外勞如發生意外有權利向雇主求償,所以為了以防萬一,還是建議雇主保保險以防被求償大筆醫療費的情況發生)


4.漁工

申請條件:

1.擁有漁業執照

2.20噸以下漁船附小船執照
漁工漁船噸數 來源:高鼎官網

3.船員證、加保確認單

作業時間:

從簽約到引進派工大約是4-6個月作業時間,急用的話也可詢問仲介公司有無在國內現成的外勞漁工可“承接”,另外高鼎從國外新引進的漁工皆是在當地真正的漁工有豐富漁業經驗!

漁工薪資:

漁工薪資來源:高鼎官網

境外漁工的薪水及休假不適用於照勞基法,計算方式較複雜,如有興趣請另外再聯絡我。


以上為各個常見外勞申請條件及參考薪資,如有其他疑問想釐清歡迎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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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灣外勞(移工)可申請工種分類及申請方式(2023年適用)

前言:

大家好我是吳柏憲Brian,

最近剛踏入外勞仲介領域工作,有鑒於這塊領域所需知道的知識法條實在太多太雜,

我決定將自己所做的筆記以一系列文章方式撰寫,

透過寫作釐清自己的觀念加深印象、也期望能對這塊領域朦朦懂懂的外勞(準)雇主們有所幫助。

註:因文章量龐大初期以內容完整性為優先,用字遣詞不順或排版不當待日後有時間再做修正,還請見諒!


外勞-全名外籍勞工(英语:foreign worker)近年又稱為移工-全名國際移住勞工(英语:migrant worker),

目前在台灣約有70萬名外勞(2018/11資料,包括44.6萬的產業外勞(43萬的製造業外勞+1.2萬的農林漁牧業外勞)+25.6萬的社福外勞中(25.4萬的看護工+近2,000的家庭幫傭)),

主要來源國為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等四國。


依就業服務法第五章第46條所述,

目前台灣法律規定可引進的外勞種類“常見”的有-

1.家庭看護工(照顧病患、年邁長者)

2.家庭幫傭(幫忙家事、煮飯、餵奶等)

3.養護機構看護工

4.工廠廠工(以3K5級制分類)

5.漁工

另外勞動部今年四月剛公布外展農務計畫、從事乳牛飼育工作外國人計畫、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3樣計畫,可申請農務外勞、乳牛業外勞。

由以上可知,外勞目前可從事的工作以家庭照顧及傳統產業勞力工作為主,所以如果你看到有外勞在餐廳、服飾店等營業場所”一率“都是非法的!(也有例外例如:外配自己開店),所以特別要注意!如果您是店家有外勞來應徵長短期工作,我很不鼓勵因為便宜或不懂法規就傻傻地聘用,會來應徵的通常是逃逸外勞或廠工看護工假放假日出來賺外快,如果不幸被檢舉或稽查到,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之罰鍰,非常重!

所以為了您的荷包著想,很不推薦冒這個風險去聘請外勞從事外經許的的行業。


而目前想要引進外勞主要有兩種方式

1.透過仲介公司簽約聘雇(可參考我的公司-高鼎)

優點:雇主只需提供資料、申請流程由公司處理,契約期間外勞有狀況或體檢由公司派人處理

缺點:每三年簽約一次時須支付仲介、文書費等,外勞每月扣服務費給仲介公司

2.自行向勞動部直接聘僱

優點:省下仲介、文書費,外勞實領更多薪資

缺點:文書需親跑,體檢或證件換新需由雇主自行記住日期辦理、初期沒有仲介公司的翻譯協助溝通、引進到不適任的外勞須自行處理

兩種方式各有優缺點,以旅行來比喻就像是旅行社辦理和自由行的差別,沒有誰優誰劣、就是”選擇“而已,如果對相關法規和文書熟悉想要省錢可以試試直接聘僱,如果對文書往返處理感到頭痛或怕簽到地雷外勞、那就推薦讓仲介公司來為您服務。


這篇文章分享到這邊,下一篇來分享各外勞工種的申請條件及流程。

註:以上資訊如有錯誤懇請前輩或網友不吝嗇指出,讓我儘速修正不會讓錯誤資訊誤導更多朋友;

如果以上資訊有幫助到您或有更多細節想要知道歡迎留言或聯絡我讓我知道,我會很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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